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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以来,恩施市财政局聚焦市场主体发展需求,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性功能,持续优化政府采购环境,以更大力度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。
信息公开透明化。第一时间调整《恩施市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指南》,指导和督促采购人及时、完整公开各类政府采购信息,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。尤其在政府采购合同公开领域,通过合同预警功能,在消化存量的同时做好本年度政府采购合同公开工作。截至目前,全市各单位共公开政府采购合同1289份,同比增长84.67%。
助小助微专门化。持续抓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,按照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比例不低于50%(其中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不低于65%)的原则,精准服务中小企业需求。今年以来,除小额零星采购项目外,全市共发生政府采购项目269个,其中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223个,占比82.9%,同比增长8.63%;资金占比96.58%,同比增长0.67%。同时,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或采购包,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按照政策上限标准给予价格扣除优惠。
企业融资便捷化。通过政府采购平台高频次推送采购成交信息,为政府和供应商之间开展政采贷“牵线搭桥”,鼓励支持金融机构适当提高政采贷贷款比例,中标供应商只需在线提交已备案的政府采购合同,即可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。截至目前,已成功发放线上融资14笔,累计发放贷款金额7375.81万元,同比增长2358%,有效缓解了供应商的融资难题。
监管手段多样化。优化完善政府采购监管模式,坚决维护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。通过专项检查、举报受理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管,积极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、名录库、资格库专项清理工作,对未明确服务标准和定价原则的项目予以清理。依托大数据筛查、电子化监管等途径加强开事前动态监管,及时督促并公开合同签订,及时预警并履约临期项目,目前已累计提醒720余次,合同签订率和公开率明显提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