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环集团: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

证券之星   2023-05-30 22:21:49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独立董事意见书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潮州三环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


【资料图】

  根据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》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

团)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》《公司章程》的

有关规定,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,在认真审核相关材料后,本着谨慎的原则,基

于独立判断的立场,现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发表

独立意见如下:

  一、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

及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。

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。

上市公司董事、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,未发现其有违反《公司法》等法律法规和

《公司章程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、独立董事的情形,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

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,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

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,符合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等有关规定。

  因此,我们同意提名张万镇先生、李钢先生、邱基华先生、马艳红先生为公

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,同意提名蒋利军先生、温学礼先生、苏彦

奇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,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

议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【本页以下无正文】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独立董事意见书

【本页无正文,为潮州三环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】

独立董事签名:

  古   群      黄伟坤        许业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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